1988年10月,江西赣州市龙南县汶龙镇上庄村产生一同命案,乡民曾观慈8岁的儿子被人谋杀身亡。同年11月,同村乡民曾爱朋及其母亲蔡春凤被当作嫌疑人进行收容审查。因依据不足,龙南县公安局别离于1989年7月、1991年8月将蔡春凤、曾爱朋保外就医。
曾爱朋和妻子坐在自家宅院里
该案至今未破,蔡春凤已逝世多年,曾爱朋则担负“杀人嫌疑人”的身份31年。
惨案产生
8岁男童被发现死在祠堂,同村乡民被带走查询
“孩子是1988年10月19日下午失踪的。”现年70岁的曾观慈奉告红星新闻,孩子名叫“来房”,家中排行老四,“当天孩子在家吃过午饭,下午出去玩后就失踪了”。
曾观慈称,到第四天早上,他二哥曾子贡开门经商时,发现门闩上有一张纸条,上面写着“要来房就要5000元”,这才觉得孩子被绑架了,立刻报结案。
曾观慈站在原先老祠堂的废墟上,儿子来房的遗体当年便是在这里被发现
一周后的10月26日上午,曾来房的遗体在曾家祠堂被发现。“有乡民去牵牛时闻到祠堂有臭味,家人去看发现祠堂二楼有具遗体。”曾观慈回想,儿子被发现时遗体已腐朽肿胀,有老鼠在爬,“公安奉告我孩子脖子上有一条一米多长的麻(棕)绳”,他比及公安机关验尸完毕后去看,“看到儿子脖子上有勒痕”。
“很明显孩子是被人暗杀的,”曾观慈称,公安机关先后做过两次尸检,但未奉告其尸检成果,他一向“不清楚详细的逝世时刻,也搞不清哪里是榜首案发现场”。
1988年10月28日上午,时年34岁的曾爱朋被带走查询。
2019年11月,曾爱朋向红星新闻记者回想,案发前的那段时刻,自己因身体欠好,每天在家养病带娃,有时去镇上卫生院拿药,或许去另一个生产队与人谈天,“我把自己其时每天在哪里的方位和时刻,有谁能够证明都照实说了。”
图中三个红点从左往右依次为曾爱朋家、曾观慈家老屋、曾观慈宗族祠堂
“我往西边走,他家祠堂在东边,离着我家500多米远,中心还有人家。”曾爱朋称,假如自己作案,必定会有目击者。并且自己与曾观慈家并无对立,两人年轻时还一同合伙做过钨矿生意,也不曾产生纠纷。
这以后几天,曾爱朋的家人先后被派出所传唤。1988年11月5日,曾爱朋及其母亲蔡春凤因涉嫌成心杀人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。
依据不足
嫌疑人“保外就医”,死者家属不满打砸房子
据案子资料,1989年7月,因依据不足,时年69岁的蔡春凤被保外就医。这引起了曾观慈家人的不满。
赣州中院刑事顺便民事裁定书
据赣州中院刑事顺便民事裁定书(1992)刑上字第52号显现,曾观慈于1989年7月、1990年4月、1991年9月先后数次对曾爱朋、蔡春凤、黄桥娣(曾爱朋大嫂)进行报复,砸毁其铁锅、水缸、门、窗等家具及房顶上的瓦、瓦角,挖损墙角等折合人民币700余元,致使曾爱朋家房子漏雨而不能寓居。
曾爱朋称,曾观慈家人对自家的报复远不止此。其供给的一份有多名乡民签字的文字资料显现,1989年6月,曾观慈同其母身带器械来到自家,要挟自己大嫂作伪证,如其不从则毁其住宅,其时由村干部阻止,才免于一难;1990年5月,其母在去镇上的路上,曾观慈夫妻将其母打得头破二处,受伤住院,有医院证明腰、背、脑及右手被打伤。
村委会证明资料
上述资料结尾,盖有上庄村委会公章。村委会表明:“曾爱朋以上陈述根本现实,请上级部门从严查询处理。”
红星新闻记者就此向曾观慈求证,其称仅仅砸了曾爱朋家的后窗,没有殴伤蔡春凤,“他母亲那时都70岁了,我怎样会打她?”
1991年8月13日,曾爱朋保外就医
1991年8月13日,曾爱朋保外就医,9月回到家中后,开端搜集资料向政府部门反映。1992年3月,龙南县检察院对曾观慈提起公诉。
据龙南县法院(1992)刑字第22号判决书显现,曾观慈犯成心破坏公私财物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;曾观慈补偿曾爱朋、蔡春凤、黄桥娣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九百元(其间修正瓦背已用去二百元)。后原被两边均不服提出上诉,赣州中院予以驳回,并维持原判决。
龙南县法院判决书
曾观慈怎样也想不明白,“我家死了个人,就算砸了他家的窗子,怎样还要判我的刑?”
备受折磨
嫌疑人母亲跳桥自杀,案子31年未破
曾观慈称,儿子身后,一家人备受折磨,“每次到公安机关问案子发展,总说再等等。”1996年,曾观慈的大儿子由于偷车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;2005年,其妻遭受事故身亡,接二连三的冲击让曾观慈数度想要自杀。
相同备受折磨的还有曾爱朋一家。“孤家寡人,四分五裂。”曾爱朋称,自己回家后,周边街坊仍觉得自己便是杀人犯,“走在路上他人不与我打招呼,看到脸就背到一旁”,就连自己的兄弟侄儿也以为此事拖累了他们。
曾爱朋
曾爱朋说,1996年中秋节前后,其母蔡春凤因不胜忍耐风言风语而跳桥自杀。自己的嫌疑犯身份让儿子们的婚姻大事好事多磨,其间37岁的二儿子至今未婚,“我不想再影响到孙辈”。
曾爱朋奉告红星新闻,30年来,自己经过各种途径数次向有关部门提起申述,恳求公安机关查清现实,弄清自己和母亲杀人嫌疑犯之名,但均未处理。
曾爱朋的家
曾爱朋的代理律师以为,龙南县公安局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及公安部《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子程序规则》,严峻侵犯了申述人的合法权益,应当依法对申述人停止侦办,免除申述人的违法嫌疑人身份。“依据国务院于1980年2月29日发布的《国务院关于将强制劳作和收容审查两项办法一致于劳作教养的告诉》以及公安部于1985年7月31日发布的《公安部关于严格控制运用收容审查手法的告诉》([85]公发50号文)相关规则,曾爱朋及其母亲当年涉嫌成心杀人罪,系严峻的违法嫌疑人,不归于收容审查的目标,而应依照其时的刑事诉讼法规则采纳刑事强制办法”。
曾爱朋代理律师说,30年来,龙南县公安局以收容审查之名对曾爱朋及其母蔡春凤施行刑事追诉,其行为依法归于刑事侦办,“但却未依照其时的刑事诉讼法规则办案,程序严峻违法”。曾爱朋一向被列为违法嫌疑人,但因依据不足,至今仍未被移送审查起诉,“依据刑事诉讼法关于违法现实清楚、依据的确充沛的规则,在没有的确充沛的依据证明申述人涉嫌成心杀人的情况下,依然将曾爱朋列为违法嫌疑人长达30年,违反了疑罪从无的准则及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则。”
2019年8月20日,江西省公安厅官网回复
2019年10月31日,江西省公安厅官网回复
2019年8月16日,曾爱朋代理律师在江西省公安厅官网进行申述。2019年8月20日,江西省公安厅在网上回复称,已移送赣州市公安局查询处理。曾爱朋代理律师称,至今未得到赣州市公安局任何回复,仅接到龙南县公安机关一个电话,“说他们知道曾爱朋在公安厅申述,他们会给出答复,但尔后再无音讯,电话也一向无人接听”。
2019年11月4日,红星新闻记者就曾爱朋一案咨询龙南县公安局,该局工作人员称,作为县公安局没有承受采访的权限,需征得县委宣传部或上级公安局的赞同才干承受采访。
红星新闻记者就此致电龙南县委宣传部,工作人员称要向领导报告。到发稿时,记者未收到回复。
红星新闻记者 李文滔 发自江西赣州
修改 张莉